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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创新型企业需要什么材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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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时间 2026-04-13 16:00:18
信件摘要 申报创新型企业需要什么材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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霞浦分送部门:

  答:一、共性材料(必报,直通/60分评价均需提供) 1.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名称不一致需附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);2.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保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证明(信用中国下载近1个月信用报告);3. 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佐证(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近1个月完整版信用报告);4. 上年度12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(社保缴费系统下载,用于企业划型)。 二、直通条件佐证材料(满足1项即可,无需提供60分评价材料) 1. 近三年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奖励证书(参照闽工信规〔2022〕12号附件4);2. 有效期内荣誉认证证书(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);3. 研发机构设立证明;4. 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、投资协议及实缴验资报告。 三、60分评价佐证材料(按得分项对应提供) 1. 知识产权证明(I类/II类二选一,不含转让未满1年的,具体含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);2. 近2年审计报告(无研发费用栏需补充研发专项审计,2024年后需已赋码电子版并可深度查验);3. 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说明;4. 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佐证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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